3月2日,吉林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國能“等容量替代”熱電聯產配套長嶺30萬千瓦風電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,批復顯示,
項目單位為適應和滿足風機設備快速迭代發展形勢,進行了設計優化,對風機型號進行了調整,為繼續推進項目建設,依你局請示內容,同意《吉林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國能“等容量替代”熱電聯產配套長嶺30萬千瓦風電項目核準的批復》(吉發改審批〔2025〕10號)文件內容變更,具體如下。
項目建設內容由“新建單機容量8.34兆瓦風電機組30臺、8.3兆瓦風電機組6臺,總裝機容量為300兆瓦;項目在國能新安風電場220kV升壓站基礎上擴建增容,新建1臺330/165-165兆伏安雙分裂主變壓器;配套建設箱變、集電線路、道路等附屬設施。”變更為“新建單機容量8.5兆瓦風電機組30臺、7.5兆瓦風電機組6臺,總裝機容量為300兆瓦;項目在國能新安風電場220kV升壓站基礎上擴建增容,新建1臺330/165-165兆伏安雙分裂主變壓器;配套建設箱變、集電線路、道路等附屬設施。”
其他內容按照吉發改審批〔2025〕10號文件執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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